北京、江苏、广东修订志愿服务条例: 强化法律保障 激励行稳致远

2020-12-02 10:28:21   来源:《中国志愿》杂志社   作者:

  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2017年12月1日起,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各地陆续出台地方志愿服务条例,为志愿服务蓬勃开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和工作依据。为适应新时代志愿服务发展新要求,近期北京、江苏、广东等地先后修订了当地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保障制度,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激励广大志愿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

  北京:鼓励企业优先录用志愿者

  9月23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共39条,对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志愿服务促进措施等方面均进行了完善。

  修订草案提出,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针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组织和个人制定信用激励措施。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信用激励。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鼓励企业向志愿者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修订草案提出,志愿服务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可以提供交通、食宿、通讯等保障。北京市为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机构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购买保险提供优惠。

  修订草案补充了三项志愿者权利,即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了解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无偿、如实、及时获取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同时相应补充了志愿者义务,即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以及合理、适当使用志愿服务标志。

  修订草案还提出,北京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具备语言、医护、法律、心理、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应急救援、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技能和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积极提供专业志愿服务。修订草案还明确了北京提倡的志愿服务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服务对象。

  修订后实施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将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环境,更有力促进北京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江苏:贡献突出志愿者可获评劳模

  9月22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此次修订专门强化志愿者权益保障力度,拟新增12条“奖励和优待”条款,规定优秀志愿者可以当模范评先进,从事志愿活动时将有人身安全权益保险。为落实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奖励和优待,修订草案增设的内容有:一是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评授“江苏慈善奖”以及“五一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二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对本系统、本单位为志愿服务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三是鼓励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依托志愿服务记录为志愿者提供适当服务。四是加大优抚力度,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实际,分别就保障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工伤待遇、就业优待、就业援助、教育优待、住房优待、交通出行等方面增设了相关条款。

  江苏省此次修订,对营造良好志愿服务环境作出诸多细化规定。如明确志愿服务工作体制,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的职责,强调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还明确每年3月5日所在周为“江苏志愿服务周”。

  广东:公务员考录可将志愿服务纳入考察

  9月28日,《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5章33条,重新界定了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概念,完善了志愿服务促进措施,尤其是完善了社会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募捐,以及依法设立志愿服务基金的规定,并规定了表彰奖励、激励优待等措施。

  修订草案提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修订草案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承接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助医助学、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社区治理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修订草案还鼓励依法设立志愿服务发展基金。基金应当用于资助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者培训、志愿者表彰、志愿者权益保障、志愿者救助等。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