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在南山】倡导全民禁毒,创建无毒村居——锦绣川办事处广泛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摸排工作

2020-05-12 10:31:43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文东河书记工作要求,做好禁种铲毒及两会期间社会稳定工作,连日来,锦绣川办事处广泛在辖区内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摸排工作。

  为确保辖区范围内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办事处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体系,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入户摸排工作,全面提升对毒品原植物的发现、控制能力,做到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及时铲除,非法种植者依法严惩。

  一经发现,立即拔除、销毁

  为有效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办事处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等宣传途径,向辖区群众讲解有关毒品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群众对毒品的认识误区,切实提高群众禁毒防毒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大力宣传禁种铲毒的常识及禁种的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毒品的警惕性,营造了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各村居、主干道悬挂横幅

 
 
 

  印制6000余份明白纸,逐户发放

 

 下一步,锦绣川办事处将继续做好禁种铲毒工作,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创建无毒村居,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知识拓展

  --罂粟在生长期和成熟期的不同形态

 

  种子:肾形,颗粒微小,黑色或深灰色,表面网纹明显,呈蜂窝状。

 

  叶苗: 有较少须根,叶柄较长,叶面无毛,有白粉叶片卵形,顶部较钝,部分呈锯齿状。

 

  茎: 直立,不分枝,无毛,有白粉。

  叶: 互生,叶片椭圆或长椭圆形。

 

  罂粟花:花瓣4,紫红色,种植罂粟有多各花型和花色。基部常具深紫色斑,花药黄色。

  法律链接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